我听着Brandi Carlile的歌,开始流浪。我的视野里分明出现一道灿烂的阳光,从树梢的缝隙挤进来,懒洋洋的洒在河面上。这时有一点点风是最好了,它会把细碎的光影一圈圈的推到岸边,那里有几只黑天鹅百无聊赖的梳理着自己的羽毛。
当风再大一些的时候,我会起身,奔跑。手里握紧风筝的线,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放到了无限的远处,手指可以尽情感受风筝线如琴弦般剧烈的振动。这时,这条河变成了江,江的两旁是大片大片的油菜花,水面的雾气打湿了相机的镜头,我下意识的用手掌护住它,但已经来不及了,因为我突然发现自己坐在羊皮筏里漂流,刚刚下过雨,水面涨的很高,污浊的江水调皮的穿过雨衣打湿我的身体。
我仓惶的爬上岸,穿梭在古城里。磁卡门票,西瓜,腊肉,砖墙,孔明灯,火柴盒,如此等等。那曾经给了我精神慰藉的印记,像脑瘤一样,若隐若现。
阿甘的奔跑是为了找些事情做,我的奔跑是什么?或许是为了感受耳边的风声吧。停下来是更大的孤单,因为连风声都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