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题目,发现自己真幸运,参加的不是前女友的婚礼。
话说卢子嘉同学用了一上午的时间,迅速完成了人生的蜕变,持证上岗了。可惜酒敬到我已经是最后一桌了,我已经不记得他的脸上还有没有血色了,没能实现灌倒他的目的。不过那天发现我居然是可以喝白酒的(以前很受不了那味道),而且还喝了7、8小杯,而且还稳稳的坐地铁回了家,至少自己觉得是挺稳的。要不是中途被songying打岔灌了杯葡萄酒,兴许酒量更猛。
以后又少了一个跟我讨论爱情与婚姻之间关系的人,多了一个纯聊技术的同事。所以,婚姻是爱情的坟墓,这话一点不假。我等着过两年给小小卢买玩具吧。
喝酒脸红~酒量就行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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